投诉者情况 | ||
真实姓名: | 康** | |
性别: | 女 | |
手机: | 1395****139 | |
投诉对象情况 | ||
投诉对象名称: | 南京市鑫翼龙旅游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州路37号科技大厦25楼2518室 | |
投诉标题: | 投诉南京鑫翼龙组织新加坡SAT考团无合同发票 | |
投诉要求: | 要求全额退款、赔偿违约金和其他损失 | |
投诉内容: | 孩子于10月3日至6日参加了南京市鑫翼龙旅游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三晚四天的新加坡SAT考团。报名时该公司承诺入住的是四星级酒店,客房有现代化装饰和落地窗,可欣赏美景,并配有客房图片,但实际入住时给的却是一间没有窗户、密不透风的小黑屋,不仅空间狭小且室内噪音很大。领队在明知该房间有瑕疵且不符合约定房型的情况下,并没有主动为孩子调换房间,仍然继续让孩子在这里连续住了三个晚上。由于房间黑暗狭小、噪音大、没有新鲜空气等因素干扰,孩子连续三个晚上都无法正常入睡,无法保证应有的睡眠质量,因睡眠严重不足,导致身体不适,一直喊头疼头晕,从而影响考试正常发挥。此次出行是与鑫翼龙公司的工作人员俞建霞联系的,是在7月份报名的,当时她让我们家长把9850元团费直接打到其个人招商银行卡上,只字未提签合同开发票的事。在她收到钱款后,我曾两次主动提出要与公司签订旅游合同,她都故意回避不予理睬。事后我和她反映孩子住宿的事,她以酒店工作人员工作失误为由,拒绝承认是她们的过错。不禁让我怀疑该公司是否具备带团出境资质?为何不让游客把钱汇至公司帐户而是工作人员个人帐户?为何有意不签订合同?不开具发票?希望该公司今后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做到对所有孩子负责,让所有家长放心!盼复!谢谢! | |
回复信息 | ||
回复1: | 对于投诉人康女士反映的相关情况,经本网联系后,鑫翼龙公司迅速作出回应,并于10月16日与康女士沟通达成和解。针对这起投诉背后的其他问题,本网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 |
回复时间1: | 2019/10/24 17:08:47 | |
回复2: | 针对上述投诉情况,本网调查后已在《中国消费者报》1月6日2版刊发相关调查报道,本网投诉调查栏目以《投诉南京鑫翼龙旅游:新加坡SAT考试团出境 消费者没有合同为哪般》为题同步转发(网址://www.js315ccn.com.cn/html/news/detail_2020_01/06/79406.shtml)。 | |
回复时间2: | 2020/1/6 12:16: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