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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在线投诉 >> 扬州金鹰周生生6584元戒指换新只值1914元被投诉
投诉者情况
真实姓名:  张** 
性别:  男 
手机:  1599****888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扬州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周生生珠宝专柜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南路120号金鹰国际购物中心一楼
投诉标题:  扬州金鹰周生生6584元戒指换新只值1914元被投诉 
投诉要求:  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纠正商家的欺骗行为。 
投诉内容:  2018年2月21日我和老婆王女士的结婚纪念日,两人去了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南路120号的扬州金鹰购物中心“周生生”专柜购买了一对“Promessa18K/750黄金及铂金Pt950”的定价戒指,其中男款戒指货重5.64克,折后价3705元(标价3900元),女款戒指货重4.03克,折后价2879元(标价3030元),两款戒指折后价合计6584元,后我老婆以刷卡的方式支付了该款;在挑选时,该专柜的销售人员介绍说将来有新款的时候只需补差价就可以去他们的专柜调换成新款式。 2019年6月23日,我和老婆来到该专柜,看中了一款总价在9000元左右定价的对戒,准备用之前买的那对进行调换,在销售人员算账的时候被告知原来6584元的商品现在按照1914元的价格,需要补7086元才能置换。 专柜的算账方式是这样的:1、旧款戒指的价值=旧款克重的七五折(5.64+4.03=9.67克*0.75=7.25克)*当日旧金的回收价(264元/克)=7.25*264=1914元;2、新款戒指是定价商品,男款标价5170元,女款标价3830元,合计9000元;3、置换贴补差价为9000-1914=7086元。 原来的旧款戒指戴了1年多,损失了70%近5000元,换做任何人都接受不了,遂报了警,警察到场后建议第二天双方去扬州市消费者协会看看有没有国家或者行业是否有相关规定,再协商解决。2019年6月24日双方来到扬州市消协,消协的工作人员因查不到国家或者行业的相关规定而无法协调处理。6月28日专柜打来电话,要想置换,最多新款的打9折,旧款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折算价格。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我们感觉到被彻底欺骗了,而且还没有地方去说理。1、如果在购买之初,如果销售人员告知我们,置换时会损失这么大,那我们是不会选择的。2、我们购买时是按照定价付款,而不是按照克重付款,置换时却要按照克重来折算价格,他们售卖的定价商品要按照定价来算。 这是一种彻底的欺骗!这种霸王条款、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难道因为没有相关的规定,我们只能按照商家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规定来执行吗?而我们就要为这些不合理的规定来承担损失吗? 这是我四十多年来的第一次投诉,太欺负人了!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真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唯有求助你们,恳请你们能帮我主持公道!不胜感激! 
   
 回复信息
回复1:  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情况,7月2日,本网联系了扬州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客服中心张小姐告知本网,她与专柜联系过了,目前专柜已给予两种处理方案,一是同意消费者在以旧换新时对其看中的新品给予九折优惠,二是同意对消费者原有的戒指回厂免费出新处理,但消费者并不接受。对此,他们也没办法。对于当初销售时专柜人员有无告知消费者以旧换新会按克重计算的方式,他们也无法核实。 
回复时间1:  2019/7/3 11:57:24 
回复2:  上述投诉后经多方调查,现已在7月29日的《中国消费者报》2版以《一口价金饰“以旧换新”藏猫腻》为题头条刊发,同时,江苏消费网维权要闻栏目也以《一口价金饰“以旧换新”藏猫腻 扬州金鹰周生生珠宝被投诉》为题同步转发(报道链接附后:www.js315ccn.com/html/news/detail_2019_07/30/78285.shtml)。 
回复时间2:  2019/8/1 16: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