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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在线投诉 >> 投诉:商家用展车当新车卖欺骗消费者
投诉者情况
真实姓名:  傅** 
性别:  女 
手机:  1323****859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丹阳市吉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奇瑞店) 
地址:  丹阳市丹金路吉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奇瑞)
投诉标题:  投诉:商家用展车当新车卖欺骗消费者 
投诉要求:  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投诉内容:  我投诉,丹阳市吉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奇瑞)欺骗消费者,把展车当新车卖给我,欺骗普通老百姓,要该公司退还我的全部购车款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该店位置在江苏省丹阳市丹金路上(该店是镇江市智捷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丹阳市的二级代理商,该店开给消费者的发票名称还是镇江市智捷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我几天前与家人去该店看车,与该店老板达成购车意向,我们当时明确提出不要展车,并当场用手机拍下下了展厅梓车的车架号(该店老板也同意让我们用手机拍架号),该店老板也一口承诺不会,到时会给我一台新车,我们是相信该店的信誉才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保险、上牌等)全部委托给了该店老板,中间老板通知我要办理奇瑞金融货款手续,发给我需要填写的各种内容和信息,但是关健的合同他始终没有告知我要签,而事后我回忆所有的合同都不是我签的,刚办完金融贷款手续,该店就说新车来了,让我们去看新车,第二天我们(家人)去看新车,当时我们要求试驾,可老板以各种理由没有同意,我们也没有多说,但是我们再次提醒该店老板,我们买的是新车,老板还是一口承诺,这是一台新车。因我不懂车,前面都是家里人陪着一起去的,我也不知该检查什么,只是单纯的相信该店老板(经了解该店老板是同乡),可是当我去提车,老板给我的确是该店展厅的样车,车开回去周围同事朋友来看车,说车怎么这么脏,我才仔细检查,发现不对(车架号与当时展厅样车车架号一样),当时就与老板联系,可该店老板一口否认,说不会的我卖给你的肯定是新车(有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后面当我们几人一起去他店里面找老板协商解决时,一开始在该店展厅看过样车(我们要拍下该展厅样车的车架号,该店负责人说可以你随便拍,当时用手机拍的图为证)就反复强调要新车不要样车展车,而该店负责人也一口承诺会给我们新车,而且事后他发信息给我们说车到了让我们去店里提车,我们说同样的价格,是谁都不会去买样车展车,谁会花同样的价格去买一台样车展车而且还是库存车,这不符合常理和正常人思维逻辑,就只能说明商家是有故意欺骗行为,他才承认说是业务员把二台车(当时该店老板拍图发信息给我们时展厅还有一台同样车)搞混了,说什么发动机号相差不大,业务员办理手续时没注意弄错了,他说店里愿意赔偿一千元,并送五次保养,我们不同意他的说法,因为他是专业人员,对业务比我们要熟悉,再说出现错误的不是我们原因,因为办理汽车手续需要核对车架号等车辆信息,该店老板业务员有责任要核对 相关信息。我们认为他一开始就是明知故意,这是涉嫌故意欺诈消费者,二是商家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三对这种不讲诚信的不良商家要坚决打击,以维护消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我投诉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惩处不良商家。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我们的要求是依法办事,违法就要承担责任,不能逃脱法律的惩罚,请求政府为我们消费者主持公道,维护正义,也呼吁广大的新闻界揭露这种不诚信经行为,多宣传消费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国家经济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我们特别提出的是:一、当时商家没有让我们签购车合同,也没有告知我们样车和新车的相关知识。二、更没有告知我们购车需要的程序和验车流程注意事项等。 三、10月16的金融合同也不是在我不知情车况下签的。四、该车是2023-1月份的库存车, 五、该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 
   
 回复信息:无